【讀書心得】《法庭上的偽科學》相信包裹著科學糖衣的偽科學 司法成為真兇地庇護殿堂

下午1:10


 之前因為書商的關係,看了許多與殺人犯相關的書籍,其中韓國的科學辦案始祖權一容也不斷的提醒科學辦案的重要性,閱讀完《法庭上的偽科學》這本書,卻給我帶來不同的想法。

《法庭上的偽科學》提到了過去認為的"科學辦案",像是咬痕、毛髮比對、測謊、鞋印這些所謂的"科學證據",其實都不太科學,書中也不斷的強調,所謂的科學應該是需要經過研究、實驗等長時間的驗證,獲得的確切結果,才能夠稱之為科學。

特別是書中提到咬痕的部分,在短期間內得以竄紅,成為辦案的利器,結合了天時地利人和,卻讓許多冤案從此產生。咬痕是沒有經過研究、實驗的偽科學,卻上了許多期刊雜誌,更誇張的是,還有論文指出光是透過咬痕,就能夠判斷兇手是男是女,是哪一種族的人,甚至是不是同性戀!


美國的司法機關在過去,能夠成為法官定案的呈堂證供,應該要具有的條件是必須遵守弗萊準則(frye test)的,但是,咬痕定罪論卻因為一場無法破案的案子,在咬痕的輔助之下,跳過了弗萊準則,成為了ipse dixit。從此為法律開了先例。

而偏偏看是嚴謹的法院,有先例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從此的案件都可以透過這個先例,去作為判決的依準。

從此法官判案,不需要專家的證詞,不需要鐵證,只要透過先例就可以推翻專家的意見,而直接判定有罪或無罪,這樣的陋習也導致在DNA尚未成熟的年代,產生了許多冤獄。這些冤獄的受害者,有的已被草草了結了生命,有的人還在獄中替真兇服刑。

其實在過去,我就對於測謊機這件事滿懷疑的,雖然他也有通過科學的驗證,人們在說謊的時候可能會有什麼樣的反映,但我個人還是對於其準確性,相當的懷疑。面對一個喪心病狂,有精神疾病的殺人犯來說,測謊機對他能夠正確判斷他是否有說謊嗎?雖然測謊機在上述的幾個偽科學辦案中,已經算是最科學的方式了。


但是書中也提到了一個案例,就是連續殺人魔泰勒邦迪的案件,當初如果沒有咬痕定案的功勞,也許法院仍然無法給殺人魔泰勒邦迪定罪,那麼就會有更多的受害者,在那個DNA尚未成熟的年代,遭受到殘酷的折磨後而死亡。

但,咬痕真的能夠判定泰勒邦的罪嗎?如果真的沒有充足的證據,真的能夠給泰勒邦迪定案嗎?他真的是連環殺人魔嗎?

這件事情我不想下定論,但我認為過去DNA科學辦案尚未成熟的年代,那個年代的死刑確實應該要更為謹慎,更為小心判決,更需要人道主義的介入。

而今天DNA科學辦案已經熟捻的年代,透過精確的科學就能夠抓出兇手,就能夠讓兇手無所遁形的世代,應該要更嚴厲處罰那些喪心病狂的殺人魔,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之下,好比鄭捷就應該先鞭刑之後在判死刑,而且死刑應該要是最痛苦的那種。

畢竟他是在眾目睽睽下犯案,這麼多眼睛證明他是有罪的,再加上血跡DNA都可以證明他的犯案,這種確證具鑿的情況之下,重刑是應該的。

然而面對有爭議的犯案,則是應該要小心再小心,求證在求證,不要輕易判決,不要輕易讓冤案產生。


書中提到的一個案例,卡麥隆‧拖德‧威靈漢的縱火案,一開始媒體與論提到他歇斯底里的要衝進火場救他的孩子,還被幾個消防員壯漢架住,甚至以手銬銬住讓他無法衝進火場。

但最後卻變成,有人說他的反應太誇張,不是一個失去孩子的父親應有的"正常反應",媒體輿論也開始大肆報導,說他會家暴、有犯罪紀錄、酗酒等陋習,最後,他從被害者變成了加害者,並且快速地被判處死刑,快速的執刑了。

這個案例,除了不科學辦案之外,也顯示了媒體輿論的可怕程度,誰操控了媒體,就等於操控了勝利。很多案件不也都是如此,媒體風向吹得亂七八糟,像是最近藝人離婚案,一開始風向吹女方有問題,過了幾個月開始吹男方有問題,究竟誰有問題?只有他們自己知道。

包含,之前的幼稚園餵毒案等,媒體一直以來都是一個具有公信力的載體,因此媒體的風向很容易就能夠讓人們相信,也很容易可以煽動人心。大概就會有「都這樣被報導出來了,是真的吧!」的心情。

或是「都這樣被報導出來了,是不是大多數人都是這樣想,我不這樣想是不是怪胎。」接著,就變成了一言堂的世界。

但,做過媒體行業的我也知道,媒體都是嗜血的,雖然大學修的新聞學,告訴我們媒體要講求"真相",要公正客觀不參雜私人情感的報導,但實際上,人們才不喜歡看這樣的報導,人們喜歡的是具有個人風格的報導方式,像是館長這樣具有個人風格的批判,才是對味的。

而媒體,已經不在乎"真相",只在乎"流量",我報導這東西有沒有人要看,而不是,這則新聞有沒有被報導的價值。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司法不公開或許就更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了,然而,許多司法在不公開的情況之下,如果司法無法獨立辦案,也有可能被操控得逞,這時候媒體輿論又成為重要的存在,那麼這樣的依附關係之中,又得怎麼去權衡利弊呢?

當然這樣的議題有點走遠了。回歸這本書的核心衷旨,當然是希望這個世界上不要再有冤獄,除了美國的「無辜計畫」,台灣也有冤獄平反協會。

即便有這樣的救火單位,實際上,我仍然希望真正的根本可以做到,真正的找出兇手,而不是冤獄產生之後才去救贖,死去的被害人很可憐,真兇很可惡,應該要找出真正的真兇,而不是為了破案,為了業績而胡亂指鹿為馬,讓一個原本可以幸福的人生,可以幸福的家庭,轉而破碎,這不是國賠可以解決的。

法官在判定犯人的時候,檢察官在起訴的時候,警察在辦案的時候,都應該要謹慎再謹慎,而我們一般普通老百姓,在看新聞的時候,也應該具有自己的獨立判斷觀點,不要輕易地被媒體帶風向,最好是多看幾篇報導,多研究,多提出疑問,少下結論。

願社會越來越美好。冤獄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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