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拿到這本書的時候著實嚇了一跳,書本相當厚實,比起一般書籍又厚了2~3倍之多,書本的重量似乎就像殺人魔所犯下的罪刑一般,沉重的書帶著沉重的意涵,這不是一本容易閱讀的書籍,作者將它定義為一本工具書,刻畫著那些含冤死去的名字以及他們生前受虐的情況。
看完了這本書,大致上覺得有一些議題是可以討論的,所以本篇會想跟看過這本書人的,一起探討關於「殺人魔」這件事。
殺人魔的形象
如果以外表來論,殺人魔的長相就跟我們一樣,沒有甚麼特別的差異,除了有吸毒的殺人魔,長相大概就會像一個吸毒犯一樣。甚至,很多殺人魔長得都是相貌堂堂,有著出色的外表,那麼殺人魔究竟有那些特色呢?
01.受虐的背景
雖然說不是全部都這樣,但是有很大一部分的殺人魔都有一個悲慘的童年,被虐待、施暴、甚至強暴,而書裡面也很直白的提到了"雞姦"這樣的字眼。不過,在我看完這本書之後,我並不認為悲慘的童年是讓人變成殺人魔的直接因素,它或許只是一個間接因素,像一個開關,打開了殺人魔的魔性。
又或者以科學的角度來看,也許他在備受虐待的過程中,某部分的腦細胞受到損害,導致後來他逐漸變成了殺人魔,這是我看完這本書之後,內心的感覺,雖然沒有任何科學根據。
02.大部分都是男性,且大多數都會性侵害受害者
殺人魔大部分都是男性居多,並且大部分都有暴力傾向,殺人的模式也大概就是強暴、虐待、殺害,而女性殺人魔居少數,大部分都是以砒霜等毒物慢性殺人,不過,也有夫妻檔殺人魔是一起虐殺受害者,這個就另當別論了。
同性戀殺人魔在歷史上也佔有大多數,或許是他們不被社會認同,所以太過壓抑,但是很遺憾的是,像這樣的同性戀殺人魔,通常都是殺害同樣是同性戀的人。
03.身邊的人容易消失
殺人魔怕東窗事發,所以通常會找容易下手的人,他們通常善於誘拐,像是誘拐孩童,或是他們會找性工作者,因為性工作者通常會單獨赴約,再則,他們會開著車找那些搭便車的人,如果殺人魔有同夥的話,即便是兩個人一起搭便車,也會遭受殺人魔的魔掌所害。
他們也會善於使用藥物,先迷昏被害人再開始虐待被害人。大概是大部分的殺人魔是從小被虐待到大的人,所以他們通常會選擇一個省力的模式,而非正面起衝突,就像部分殺人魔都曾經有過偷竊的前科。
04.一但出獄必再犯案
殺人魔的特性就是「無法控制自己想殺人的慾望」。有非常多殺人魔也知道自己殺人是不對的事情,甚至覺得對不起死者,但是他們始終無法控制自己想殺人的慾望。
基於這點,我其實認為如果是連續殺人魔,就應該永遠與世隔絕,如果不能判處死刑,至少也要是不能特赦的無期徒刑。
殺人魔有良知嗎?
我想部分殺人魔是有良知的,或許是因為腦部的疾病讓他無法以良知去抵銷他想殺人的慾望吧?有幾個殺人魔的案例想要與大家討論。
01.里卡多‧卡普托
卡普托有個健全的童年生活,甚至是個熱愛運動的孩子,因為紀錄良好他甚至取得美國簽證,前往美國打工,不過一切在他來到美國之後就變調了,首先他認識了自己的女朋友,但同時他也殺害了自己的女朋友。
第一次殺人卡普托就被警察逮捕了,逮捕之後也被判定卡普托有精神疾病,無法出庭受審,卡普托在精神治療中心表現良好,所以有機會可以外出,而卡普托同時在這時候也殺了關心他的心理醫師開始了逃亡與繼續殺人的生活。
和其他殺人魔不同的是,卡普托躲避了警察緝捕將近二十年之久,最後自首入獄,卡普托向警方表示自己有人格分裂症,殺人的是另一個人格,他很害怕那個會殺人的人格會再次出現,也為了避免更多兇殺案發生,所以自首了。
卡普托的受害者都是自己的女友,這是否又表示卡普托其實不適合談戀愛?一旦談戀愛就會變成一個恐怖情人,如果女方不能夠順自己的意思就暴力毆打,最後殺害。
03.卡羅‧愛德華‧柯爾
柯爾不是在一個正常家庭長大,甚至他學生時代就已經默默的把霸凌他的惡霸殺死,那時候柯爾並沒有被逮捕,大家只是以為那個惡霸發生了不幸的意外,但柯爾並不是一個乖孩子,他青少年時期就已經跟警察局成為好朋友,不過,有一天他攻擊了一對情侶之後,自行報警,並且跟警察表示自己有暴力幻想,想要勒斃女性。
柯爾的自動求救行為讓他三年裡,在精神病院裡進進出出,然而精神病院並沒有成功治療柯爾,柯爾在搬家之後也結婚了,但婚後他犯下一起縱火事件而入獄,出獄之後的柯爾企圖勒斃幾位女性,雖然都沒有成功,柯爾這次又自己到精神病院辦理入院了,在精神病院裡,醫生曾經跟院方表示柯爾有殺人幻想,但院方並不採納醫生的意見,最後讓柯爾出院,這也造成之後15個人死於柯爾手中,甚至可能更多。
不過柯爾被判刑並非是警方拿到了證據,雖然柯爾在一個兇案現場被逮捕,但事後證明死者是自然死亡,在警方要釋放柯爾的時候,柯爾第三次向警方坦承自己過去九年間,曾經犯下的殺人案,柯爾不但同意前往有死刑的華達州受審,甚至在廢死聯盟有意將柯爾的死刑翻轉為無期徒刑時,柯爾拒絕也不希望廢死聯盟替自己爭取改判,在法官判柯爾死刑時,柯爾甚至跟法官說了謝謝。
柯爾是一個很遺憾的殺人魔例子,在他犯案之前,他曾經數次的尋求警方的幫助,在自己腦袋開始有症狀的時候,就在攻擊人之後自首了,甚至花了很長的時間在精神病院裡治療,且出院後發現自己狀況不佳時,又再度前往精神病院求救,但柯爾始終沒有得到良善的治療。
柯爾在即將被釋放的時候,突然自己坦承了過去所有的罪刑,與卡普托相同,如果柯爾不自首的話,警察根本沒有辦法逮捕他,柯爾曾自白表示「我已經把自己的人生搞砸到不想再繼續走下去了。」這不正表示柯爾其實一直受到良知的折磨嗎?
因為柯爾這樣的案例,讓我思考到為何像他這樣積極尋求治療的人,無法得到完善的治療?是當時的醫學不夠發達嗎?還是治療中心的不夠溫暖?就算醫生想要幫助柯爾,但院方也不願意讓柯爾繼續接受治療,如果能在治療鍊這邊就先防堵住,那麼也不會有後續那麼多受害人的產生。
過去因為偵查科技不夠發達,所以有許多懸案無法破解,現在有了生物辨識資料庫之後,漸漸地過去許多懸案都一一破解了,像是震驚韓國社會的三大懸案之一「華城連續殺人案」,也在2019年,因為生物辨識資料庫而破案。
再加上監視器普及,很多國家都有天眼系統,不僅是商店前、路口監視器等,就連車子也都有行車紀錄器,因此,破案率也是大大提升。不過破案率提升的話,或許就應該去思考,面對這樣的連環殺人魔,該怎麼處置?
殺人魔可以回歸社會嗎?
看了這本書之後,其實我認為不可以。不管是人格分裂或是思覺失調的患者還是有分成,會攻擊人的,以及不會攻擊人的,不會攻擊人的人當然可以繼續和社會接軌,我們同樣要給予他關愛,幫助他走出疾病的痛苦。
但是對於那些會攻擊人的,他出來之後再犯案的機率很高,因此我不認為他們可以回歸社會。除非這些安養機構的制度,以及醫學可以跟上這些殺人魔的角度,可以真正幫助他們,讓他們身心靈都獲得治癒,成為一個可以回歸社會的人,否則我真的不贊成這類會攻擊人類的人類,回歸到我們平和的社會裡。
前幾天才有一個新聞,五月一個母親把兒子從安養機構接回來,結果九月母親就橫死在兒子的刀下還被分屍,這不正是殺人魔的第一步嗎?殺害自己的親生母親!像這樣已經知道他有攻擊性的人,不就應該要隔離嗎?
還是要再提一次,肯亞旅遊團在旅遊的途中遭受了河馬的攻擊,河馬被判了死刑,因為攻擊過人類的河馬可能會再次攻擊人類,同樣,也曾經有個馬戲團的報導,一個把訓獸師咬死的老虎遭到死刑制裁,而這些有精神疾病,無法控制自己行為的人們,就算不被判處死刑,也應該要與社會隔離不是嗎?
殺死小燈泡的人,殺死鐵路警察的人,他們都聲稱自己有思覺失調症,既然自己知道,為何自己不認真努力接受治療?因為這樣我也去看了許多思覺失調症的影片,還是有很多人,非常努力地接受治療,並且逐漸康復中。
或許,政策也應該對於像柯爾這樣,有自覺自己正在崩壞的人們,給予適當的幫助,他或許沒有錢可以接受治療,也許政府應該要有對應政策,讓他們無須擔心經濟問題,勇敢的接受治療,我相信台灣處處有溫情的情況之下,他們可以獲得比國外更好的治療效果。(我相信有溫情的治療效果會比冷漠的治療效果好)
殺人魔是世界上恐怖的存在,但其實也有人在殺人魔手中逃過一劫,有的是成為了他的共犯,有的則是受到了重傷但幸運地活了下來。曾經聽過一個故事,一個罪犯跑到一間房子裡綁住了女主人,小孩發現之後,罪犯說不可以報警否則我就殺了妳,然後小孩乖乖聽話,也跟著被罪犯綁了起來,後來男主人回來了,罪犯同樣威脅他,不可以抵抗也不可以報警,否則我殺了你們全部,男主人也乖乖束手就擒,就這樣一家人就乖乖的被罪犯全部殺死了,沒有任何人抵抗。
死刑是否應該要存在?
我覺得,就算只是為了處罰殺人魔,死刑也應該要存在。今天看到了南韓的一則新聞,犯下華城連環殺人的殺人魔姜浩順,寫信給青瓦台,表示自己在獄中沒有人權,甚至被虐待。看著姜浩順鉅細靡遺地寫下自己受虐的過程,我心裡就覺得你好意思寫信給青瓦臺,說你沒有人權?
認識姜浩順是因為之前看的那本《追逐怪物的人》裡面,有提到警方對於姜浩順的案子是如何破的。姜浩順的事蹟也是出現在許多的韓劇裡面,他總是開著一台車,在半夜裡假裝是好心,誘騙被害人,表示自己順路可以送他們一程,讓那些趕著回家的人搭上他的這台死亡轎車。
像這樣只有自己的殺人魔,對於別人被自己虐待他毫無感覺,但對於自己被虐待,卻非常有感覺,這樣的人你相信他出獄之後會改過向善?我不這麼認為。就連柯爾、卡普托這類稍微有自覺的人,他們都對於自己出獄會再犯案相當有信心,也正因如此他們選擇自首,那麼那些對於自己犯案毫無悔意的人,怎麼可能改過向善?如果是這樣的話,死刑確實應該要存在,殺人魔確實不應該有人權。
殺人魔是世界上恐怖的存在,但其實也有人在殺人魔手中逃過一劫,有的是成為了他的共犯,有的則是受到了重傷但幸運地活了下來。曾經聽過一個故事,一個罪犯跑到一間房子裡綁住了女主人,小孩發現之後,罪犯說不可以報警否則我就殺了妳,然後小孩乖乖聽話,也跟著被罪犯綁了起來,後來男主人回來了,罪犯同樣威脅他,不可以抵抗也不可以報警,否則我殺了你們全部,男主人也乖乖束手就擒,就這樣一家人就乖乖的被罪犯全部殺死了,沒有任何人抵抗。
這個故事其實告訴我們一件事情,遇到這樣的殺人魔,橫豎一死就奮力抵抗吧!誰知道在抵抗過程能不能弄傷殺人魔,能不能挖一點他的身體組織黏在自己身上,製造多一點破案線索,這樣也才死得比較值得吧!凡抵抗必留下更多痕跡!
最後,如果殺人魔是因為生病,所以變成殺人魔。那麼希望有一天可以有治癒的可能,不要虐待孩子,不要霸凌他人,唯有社會有溫暖,人心才能夠安定,治安才能更好。我們都需要被關心,那不如從我們自己開始關心別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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