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電影開箱】《帶我回家》美國有核彈 韓國有網民!真實故事改編 韓導演痛批外交部辦事不力

下午3:50

在看這部電影之前,剛好前幾天台灣也有人運毒在泰國被抓,並且極有可能被判處死刑,老實說,當下我的心情也跟大部分的鄉民一樣,運毒被抓判死活該,還好被抓了,免得帶毒品回來危害同胞。
原本是主張犯人不該有人權的我,開始思考犯人該不該有人權這件事情.....
就這個故事來看,韓國在法領事館的長官們,就是因為認為犯人不需要有人權,宋在延是因為運毒現行犯被抓,罪證確鑿所以不需要幫助她,任由她自生自滅活該要運毒,就該自作自受吧!
導致於,最後韓國法院的判決書,也沒被送到法國法院,使得宋某在法國監獄裡無期限的拘留,無法進行審查與判決。

這其實是一件很荒唐的事情,固然運毒有錯,即便她不知道她自己在運毒,但法律上不知者只能輕判不能無罪,所以,她還是得要負上責任,畢竟她也是起於貪念,才想要去運送原石,而運送原石一樣也是違法的事件啊!(就像是法律明明規定需要申報,可是沒有申報就是犯法)明知道是違法的事情,但為了錢,她還是去做了,她必須為自己的一時糊塗負責。
但是,身為國家駐外領事館,即便不願意幫忙找翻譯,也不應該將判決書搞丟,甚至連自己搞丟判決書這件事情都不知道,這真的太扯。
看完了這部電影之後,我還是認為運毒的人,在國外被抓之後,仍然應該服從國外的法律,並且服從國外的判決,我還是認為外交部沒有理由去替他們爭取回國的機會(畢竟我還是認同犯人沒有人權這件事情!),但是,外交部該做的事情還是得做,該送的公文應該積極主動送到,該關心的地方還是應該要去了解與關心。
好比這次的泰國運毒事件,他們確實應該接受泰國法院的審判,但是審判過程中,我認為外交部還是應該要關心審判的進度,以及要主動關心與詢問這些犯人的狀況,有沒有被虐待或是逼供,然後適時的協助他們。
畢竟,審判應該公平公正。
而就張美靜事件,張美靜確實知道自己犯罪,也承認了自己犯罪,甚至覺得自己被關是活該的事情,但是,她向大使館求救,請求有個翻譯,她想知道自己要被關多久,多久才能夠被判決,為什麼會被轉監,大使館卻不願幫忙。
張美靜的感覺就是死得不明不白,因為語言溝通有問題,沒辦法說出自己的冤屈,至少要正確表達出自己的冤屈才有辦法公正審理不是嗎?甚至因為韓國大使館的疏失,連裁判的機會都沒有,只能無限期地收押。

這部電影雖然是嚴肅的批判韓國外交部有多廢,但是,在觀賞的過程當中,並不是一直非常嚴肅或難過的,反而是以一種詼諧的方式表達,讓觀影的我們哈哈大笑,可以說是時而感人,時而幽默的作品。
我個人覺得滿值得一看!


【劇名】帶我回家 / 回家的路 / 집으로 가는 길 / Way Back Home
【導演】方銀珍
【演員】高洙、全道嬿
【片長】131分鐘
【上映日期】韓國2013/12/11;台灣2019/5/3
由高洙與全道嬿主演的電影《帶我回家》(집으로 가는 길)即將於五月三日上映,《帶我回家》事由真人真事改編而成的電影,故事是依據韓國婦人張美靜親身經歷改編而成,事實上,張美靜在韓國也出了一本書來說明這個事件,而電影的內容大致上也與書本內容一致。

You Might Also Like

0 意見

SUBSCRIBE NEWSLETTER

Get an email of every new post! We'll never share your address.

Flickr Images

Blog所有文章